为贯彻落实2021年4月29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食品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144条,去除内容重复的、与条款无关的意见51条,共形成有效意见93条,主要集中在备案流程、备案凭证等方面。
食品经营司经充分研究、论证,采纳相关意见建议,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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