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盯重点、除痛点、破难点、聚焦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聚民生 盯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民生关切,重点关注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各类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接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及药残超标的畜产品和水产品、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电线电缆等9项违法行为。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聚焦民生领域,将本次专项行动与“衣食住行”市场整治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及上级部署的其他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发挥协同优势,形成震慑效应,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抓整治 除痛点
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专项行动贯穿全年,按照线索摸排、集中整治执法、总结三个阶段实施。目前已进入集中整治执法阶段,通过“2+2”模式,切实提高整治效果。一是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发挥好执法办案主力军作用。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的重大跨区域案件线索,可报请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管辖或组织查办,重大跨旗县区线索上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处置。二是加强区域协查联办。牢固树立全链条办案理念,查办个案要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协同查处上下游关联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案件查办制度。全面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期间,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依法立案进行跟踪调查,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者,发现一家,查处一家,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案件。四是严格落实行刑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杜绝“以调代罚”“以罚代刑”。加强与公安机关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等方面协作,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视情况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发挥各自优势,联查联办,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
建机制 破难点
一是完善督促激励奖励机制。对敢于碰硬、深挖线索、攻克疑难案件的办案人员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问题多发高发、案件查办不力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将相关案件查办纳入全市“双打”工作、质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二是积极做好失信联合惩治机制。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强化对违法企业的社会监督。依法将符合条件的违法失信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信用约束。推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
强宣传 聚焦点
坚持办案与宣传统筹考虑,加强组织策划,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活动,展示案件查办成效,持续释放震慑效果。通过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集中宣传。根据呼和浩特市生产经营活动和消费的特点,突出不同时段的宣传主题,集中曝光解读查办的同类案件,形成合力,掀起声势,增强震慑。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于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以及比较敏感的案件,及时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或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报告,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定期选取不同领域典型案例,深入解读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出铁拳、挥猛拳,加大打击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力度,震慑民生领域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保障,完善督促激励措施并做好失信联合惩治,打好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