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长江、黄河、青海湖”重点水域禁渔期制度,海东市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31人(次),检查农贸(批发)市场24家(次),检查商超家56(次),检查餐饮单位215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2家(次)。
严把市场准入。结合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水产品交易市场和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及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检查是否有采购、使用来自禁捕流域或来源不明的水产品、是否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中华鲟”等为噱头进行宣传,严格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自律。
严格监管执法。市局各相关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职责,迅速行动,组织精干执法力量依据职责加大对辖区水产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市场内销售;检查并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购买、不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对店内外招牌广告、菜谱等进行细致检查,对有违规定的内容督促整改,杜绝“长江野生鱼类”、“野生江鲜”、“中华鲟”等菜品经营。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重点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督促电商平台将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并签订承诺书。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杜绝禁捕重点流域的水产品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经营。
强化宣传引导。市局加强市场主体引导,积极开展重点水域“禁渔”政策宣传, 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守法意识,充分发挥“12315”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营造“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野生鱼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重点流域禁捕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黄河、长江流域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禁渔”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斩断市场销售重点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切实维护重点流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