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甘肃省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进全市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品安全办”)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办的综合、协调、指导、督查作用,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张掖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了《张掖市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印发。
《实施意见》以全面落实县区和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和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基层食品安全办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改善设施设备,加强保障供给,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建设责任到位、制度健全、保障有力、运行规范、管理有序的基层食品安全办。
《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六有”,实现“六化”,解决好六方面的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有责任、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保障、有经费”扎实开展基层食品安全办规范化建设,实现“权责明晰化、人员专业化、制度程序化、设施标准化、保障科学化、经费制度化”不断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办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无心做事、无人管事、无处议事、无力办事,无钱干事六个方面的问题,促使基层食品安全办组织监督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制度机制完善,保障条件改善,履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