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近期的科学意见,二氧化钛作为食品添加剂不再被认为是安全的。因此修订草案中删除了在食品中允许使用二氧化钛(e171)的授权;
2、在新法规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对保留二氧化钛(e171)或以其他方式将其从食品添加剂联盟名单中删除而仅单独作为医药产品的一种颜料的必要性进行检视;
3、为保证新法规的平稳过渡,在新法规生效前含有二氧化钛(e171)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可在生效之日的6个月后投放市场,这些食品可以继续在市场上销售,直至其最低保质期或有效期。
该通报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2日。
neu5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