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扩散!关于预防河豚鱼中毒的风险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1    来源:烟台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942    评论:0
导读

为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因食用河豚鱼导致中毒事件发生,还要再次提醒大家,野生河豚有剧毒。河豚虽有一定的营养价值,但野生河豚有剧毒,绝不能食用。

  河豚遇到危险会鼓起身体,是不是还有点呆萌?

 

  大家可别被它的外表给迷惑了,它其实是有剧毒的,不少人为了贪图它的这一口鲜美甚至因它而丧!命!

 

  为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因食用河豚鱼导致中毒事件发生,还要再次提醒大家,野生河豚有剧毒。河豚虽有一定的营养价值,但野生河豚有剧毒,绝不能食用。

 

  注意!长时间的蒸煮炖对去除毒素作用不大

 

  毒性在河豚鱼体内分布复杂

 

  野生河豚主要生活在海里,有时也会在淡水与海水的交汇处和淡水水域出现,野生河豚的内脏、卵巢、血液、鱼皮、鱼头等部位含有剧毒的河豚毒素,其中内脏和卵巢的毒性最强。

 

  食用野生河豚很容易因加工处理不当导致中毒。河豚毒素(TTX)是一种生物碱,是自然界发现的毒性最强的神经毒素之一,0.5毫克就可能致人死亡。河豚毒素耐热,在烹调加工过程中不易被破坏,长时间的蒸煮炖对去除毒素作用不大。

 

  没有针对河豚毒素的特效解毒药物

 

  河豚中毒者首先表现为面部和四肢麻痹,可能伴随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进而可出现呼吸困难、抽搐和心律失常等,终致死亡。中毒者临死时,意识大都清晰。

 

  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并没有针对河豚毒素的特效解毒药物,一旦中毒,通常只能采取催吐、洗胃等去毒措施和对症治疗处理,救治成功率不高。

 

  因此,要珍爱生命,勿食野生河豚。

 

  温馨提示

 

  想品尝河豚的鲜美,根本不用“以命相搏”,找对途径大可安安心心吃河豚。

 

  2016年,原农业部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得到解禁,让消费者有机会品尝美味。不过,并非任何餐饮企业都能养殖、加工或售卖河豚。

 

  《通知》对河豚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加工人员、安全加工技术等方面均有相应规定,并要求河豚加工产品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

 

  解禁并不意味着市场上可以售卖河豚活鱼及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而是只能售卖经过加工的河豚产品。

 

  ▲品尝河豚鱼,消费者必须选择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加工好的河豚产品。

 

  河豚毒素并非河豚专利

 

  河豚毒素不只存在于河豚体内,在某些海洋生物中,比如云斑栉虾虎鱼、织纹螺等也可能含有这种毒素,尤其是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白螺、割香螺、小黄螺等)在我国某些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常有食用,因此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110/21/95023.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