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抚顺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普通食用醋“治百病”的虚假宣传案件,当事人被处罚20万元。经查:抚顺市新抚区某某醋业代理店通过免费赠送小额礼物组织老年消费者集中培训,宣称某品牌食用醋:“含丰富的功效型营养成分,如总黄酮、阿魏酸、总多酚、氨基酸、分类化合物等活性物质,被喻为:一克醋膏、一两黄金,如蜂蜜一样那么粘稠,醋膏具有高于陈醋的浓度和收敛性,具有药性,对保持人体健康及治疗高血压、皮肤病、感冒、脱发等有着特殊功效,并能够预防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治疗急、慢性传染性肝炎、胆道蛔虫病、蛲虫病、石灰烧伤;可抗癌抗炎镇痛、降血糖、抑菌;缓解血管痉挛、治疗心脑血管急性病;抗氧化、抑菌、降压等”。许多老年人被误导后以每套高达298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食用醋,有的花费近万元甚至几万元。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欺骗、误导消费者,被处罚20万元。
为保障百姓合法权益,规范保健食品(食品)市场交易秩序,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9月以来开展了保健食品(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食品)标签、说明书、店内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对以免费体验理疗保健、免费培训、赠送礼物等方式推销商品的保健食品(食品)体验店进行严格管理,严厉惩处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义诊等方式,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目前,全市已有315家保健食品(食品)经营单位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在检查老年人体验店中存在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3起、取缔2家、约谈责任人6名、下达责令整改4家。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为抚顺市民打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保健食品(食品)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提醒老年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病”,一定按需购买,理性理智消费,增强识骗防骗意识,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