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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发布2021年市场监管行政处罚领域普法十大典型案例 涉及食品领域2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7    来源:海曙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862    评论:0
导读

近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度行政处罚领域普法“十大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类型多样,涉及商标侵权制假、入网信息虚假、转供电价格违法、直播带货虚假广告、个人信息保护、虚假商业宣传、日常消费侵权等多种类型,覆盖面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普法意义。

  今年以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充分发挥法制、办案工作协同性,在稽查执法活动中深入宣贯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做好案件质量检查基础上,通过“以案释法”昭示典型,努力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众”普法效果,促使广大经营者知法守法、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切实营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近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度行政处罚领域普法“十大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类型多样,涉及商标侵权制假、入网信息虚假、转供电价格违法、直播带货虚假广告、个人信息保护、虚假商业宣传、日常消费侵权等多种类型,覆盖面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普法意义。时候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二:


  宁波海曙某餐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案

 

  当事人系一家仅从事外卖餐饮服务的主体,已在“饿了么”平台注册店铺。2021年3月21日,当事人通过中介冒用他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平台内个人身份认证,以提交虚假资质证件的方式在“饿了么”平台上增设了一家外卖店铺。当事人已构成入网食品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宁波市海曙某商务宾馆消费侵权行为案

 

  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自2021年4月起开展门头宣传“龙虾98元三斤 免费品尝”的促销活动。活动期间,当事人在后厨将其烹饪好的龙虾放满一特定盆后便视作龙虾重量基本为三斤,但未进行精确计量,龙虾实际重量无法确认,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已构成骗取消费者价款而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的消费欺诈违法行为,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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