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安达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安达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狩猎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附带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进行宣判。其中三起为非法狩猎案,两起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五名被告人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案件由安达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孙宏辉主审。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危害环境严惩不贷
其中两起案件严重危害环境,被告人采用下毒捕鸟和安置狩猎装置的方法,在禁猎区、禁猎期,采用禁用方法狩猎国家保护的鸟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狩猎罪。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至八个月不等,缓期一年执行,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和在市级媒体上公开道歉的处罚。
宣判后,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市民要从自身做起,懂法、知法、守法,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家园的绿水青山。”
销售有毒有害原料保健品判处六个月刑罚
被告人侯某和被告人王某在经营保健品商店期间,销售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的保健品食物,其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得从事销售保健食品活动,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在市级媒体上公开道歉的处罚。
宣判后,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亟需经营者充分履行法律义务,确保食品的安全。希望被告人以此为诫,在今后的从业过程中,加强对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义务。”
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环境及人民身体健康所带来的危害,对自己行为所侵害的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表示深深的忏悔,均认罪认罚。
公益诉讼捍卫着国家、社会和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多发的环境污染案、有毒、有害食品案等对群众利益和资源、环境等公共利益的侵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公益诉讼能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扎实地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犯罪,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更进一步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安达法院通过院长带头开庭审理涉及食品安全以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以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高震慑的态度,为建设美丽安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