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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部分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7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321    评论:0
导读

2021年10月21日,台湾地区“农委会”发布农授防字1101482236号通知,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部分规定。

   2021年10月21日,台湾地区“农委会”发布农授防字1101482236号通知,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部分规定。该修订的主要内为:将“其他活、生鲜或冷藏(冷冻)鲍鱼(九孔除外),货物编码03078121007”品项列入不属于需实施进口检疫的水产品范围,即该产品进口时免于实施检疫。

 

  该修订自2021年11月1日起生效。

 
关键词: 动物,食品安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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