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销售假冒“名酒”案件,查获假冒“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剑南春”等知名品牌白酒619瓶,涉案货值73.3万元。
10月20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打假信息员提供的案件线索,有一批假酒通过物流发往内蒙古赤峰市。接到线索后,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迅速与打假信息员联系对线索进行了核实。经跟踪调查,共有20箱“国窖1573”发往赤峰市,由一辆货车将套装物流箱的白酒运往红山区长青街90号附近一库房中。
为全面掌握涉案白酒来源、流向、当事人基本情况,避免打草惊蛇,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启动部门联动机制,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一方面派人24小时蹲点值守,防止当事人转移假酒;另一方面由公安部门对当事人的运输车辆、库房、通讯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同时安排市场监管人员查询当事人登记注册信息及经营情况。通过部门联动、大数据筛查、全链条核查等方式,在对案件线索进行科学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准确掌握了涉案人员的相关信息。
10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决定采取收网行动,统一调度市场监管、公安及相关企业打假人员共计15人,依法对涉案人王某位于红山区第二人民医院附近的假酒存放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尚未销售的“茅台”“国窖1573”“五粮液”“剑南春”假冒品牌白酒共计103箱,合计619瓶。经现场检查发现,涉嫌侵权的白酒包装箱外使用了无标识物流纸箱套包,运输过程中很难被发现。据当事人供述,其购进的上述多个仿冒知名品牌白酒主要通过推销人员以300元-600元/箱不等的超低价格购进,销售给熟人或婚宴等消费终端。案发时已销售“国窖1573”“五粮液”“剑南春”假冒品牌白酒共8箱。
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鉴定,上述103箱白酒确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厂家提供的市场零售价格,涉案产品货值金额高达73万余元。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据相关企业打假人员介绍,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这批白酒在包装箱、包装盒细节方面制作粗糙;有的整箱酒的激光防伪码均相同,正品应为一瓶一码;有的外箱防伪标签、防伪胶带、生产批次,以及礼盒防伪标签、防伪点与正品工艺均明显不符。这些白酒属于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铁拳”行动
自今年“铁拳”行动开展以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以协作联动员、维权联络员、打假信息员“三员”协同,共同打击侵权假冒产品的立体执法网络,积极拓展案源线索发现渠道,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双打”工作深入开展,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此次行动就是由违法线索信息员提供的有效案件信息,经执法部门协作联动,成功端掉销售假酒“黑窝点”,有力打击了违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净化了酒类市场的经营环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酒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降低买到假酒的风险;二是尽量让商家在购物小票或交费收据上载明所买酒水的批次号等信息,便于自身维权。广大市民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涉嫌犯罪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