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助力达州创建文明城市,多措并举开展执法行动和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水产品加工监管。加大水产制品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
二是加强市场销售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产品专项市场排查。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市场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广告监管。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监管中发现的经营者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发布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和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教育引导经营业主和人民群众“不捕、不卖、不买、不食”禁捕江、河、湖的渔获物,形成“水上不能捕、市上不能卖、群众不能食”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