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一直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也是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从2020年起,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局和供销合作社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面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任务的基础上,按照“1+3”的目标,即每年推进1项重点行动,1年1项重点内容,3年接续重点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农村流通供应体系,总体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按照工作安排,今年整治行动的重点是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我局从五个方面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分级传导,夯实监管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区)、镇、村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分片划区落实监管责任,做到监管不漏一户,不少一家。二是广泛宣传,提高安全意识。我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农村、进超市等“五进”活动,印制发放《食品安全法》、《陕西省三小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手册,请食品经营企业进农村集市讲解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督促指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辖区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要求,建立台账,索取供货商有效资质证明文件,每批次质检报告,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四是严查严打,形成高压态势。以“铁拳”行动为契机,各县区开展辖区全覆盖无盲区拉网式排查,市局业务科室全市范围督查检查,积极发现农村食品违法经营案源线索,查处违法典型,有效震慑不法分子。五是迎合市场,创新监管模式。依托智慧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农村食品经营户进行远程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店的引领作用,全面提高食品行业经营水平。
今年以来,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637户次,食品销售主体7819户次,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81户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39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22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65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07次,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913人次,规范化建设农村经营店142个。有效保障了农村食品市场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