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规程,强化应急演练,筑牢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防火墙”,近年来,全市未发生一起一般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
立足职能抓全面。结合监管职能,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规程》,明确应急处置职责分工,规范内部流转程序,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处理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将“轻、重、缓、急”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信息“一网打尽”。强调食品安全事件处置与启动和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衔接,要求对达到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的食品安全事件按照预案规定上报,启动相应预案。
立足联动抓突发。市食安办牵头研究制定《宣城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程》,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综合协调、医疗救治、事件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等五个专项工作组,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对调查定性为公共卫生、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的,按职责和国家相关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置,对达到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的按相应预案处置。
立足防范抓演练。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组织多层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树立全程防范、全员应急理念,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