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震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大力推动全市打击假冒伪劣工作取得实效,近日,韶关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在韶关市原南郊水果批发市场开展集中公开销毁假冒伪劣食品活动,集中销毁18种共5.7吨假冒伪劣食品。
此次销毁物品是韶关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以来依法查处应当销毁的涉案食品,包括食用油、醋、酱油、白酒、饮料、鸡边腿、热狗、方便面、蚕豆、糖果、月饼等18种假冒伪劣食品。
2021年以来,韶关市场监管部门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持续打击制售侵权假冒食品违法行为。如通过地毯式清理,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着重检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点多面广的食品经营主体及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风险隐患较高场所,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严格查处食品假冒、侵权“山寨”“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违规情形。
同时,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问题,在全市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重点查处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和商标侵权食品等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并将假冒伪劣食品分批进行销毁。
食品安全无小事,健康守护靠大家。韶关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保持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坚持以“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