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政府的部署,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为广大师生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各学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通辽好厨房”平台,督促学校食堂每周、每日开展线上、线下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材采购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类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指导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体系,确保采购的畜禽肉类产品和其他食品原材料手续齐全,确保产品来源可査、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其自觉守法经营,主动纠正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督促学校食堂积极采用色标、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大力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及风险管控平台的应用,实现智慧监管。加强部门协同,联合综合执法、卫健、公安、教育等部门深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大排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责任制、从业人员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消毒、食品加工管理等落实情况和许可经营、食品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是否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及日常疫情防控等情况。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物中毒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发放宣传材料并录制新闻节目。参加通辽市蒙古族幼儿园食品安全宣讲活动,从娃娃抓起,提高幼儿园小朋友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宣传“12315”投诉举报途径,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组织全市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参加自治区局秋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网络培训,通过培训了解掌握秋季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防范餐饮食品安全风险事件发生。
目前通辽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909家,其中899家实施了明厨亮灶,实施率98.9%。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中有843家实施了“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93.77%。共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700余家次,督促整改问题和风险隐患140余个,开展宣传培训活动90余次,参加培训人数达到56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