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食盐经营和用盐单位企业主体责任,增强食盐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意识,切实提高我市食盐质量安全水平,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食盐市场质量安全监管。
积极部署,联合开展食盐市场双随机检查。由特殊食品科牵头,联合食品生产科、餐饮监管科对全市10户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盐市场内部联合双随机检查。与工信、公安、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对全市12户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盐市场质量安全检查。一查食盐批发企业经营行为是否符合规范;二查食品加工用盐单位是否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或非食用盐生产、加工食品;三查餐饮服务单位和零售单位是否采购、贮存、使用、销售散装食盐;四查食盐碘含量及标注、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五是对10个批次食盐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协同配合,深入企业开展座谈了解情况。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与市工信局协调,深入巴彦淖尔市盐业公司,就食盐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座谈,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的监管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