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的一家养殖场发生H5N1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自2021年11月18日起,将对疫情受影响地区周围10公里内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禽流感病毒灭活要求热处理的家禽产品不会受到进口限制的影响。
为方便其他家禽和家禽产品的通关许可,在进口家禽及产品时,随附的兽医健康证明书还应包括以下额外证明:
a .高致病性禽流感( HPAI )以及H5和H7低致病性禽流感( LPAI )是出口国应通报的疾病。
b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的定义,肉类来源的禽类未接种H5和H7亚型禽流感疫苗。
c .家禽肉和肉制品不是源自疫情受影响场所周围半径10公里的限制地区。
d.肉类来源的家禽是在德国出生、饲养和屠宰的,或者是从具有同等家禽健康状况的国家合法进口的日龄雏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