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按照《安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康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规定,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案》),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预案》共六个部分,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成员职责、风险防控、事件分级、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和预案管理等相关内容。
《预案》规定,本预案适用于市市场监管局接收或监测到的市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属地管理、依法处置,畅通联络、共享信息等四项原则,最大程度地减轻食品安全风险、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害。《预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由市局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依照事件性质、级别和影响,指挥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