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积极督促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收到良好效果,其中婴幼儿辅助食品等三种重点食品的生产企业实现食品安全自查率、自查报告率、自查风险报告率“三个100%”目标,有力提升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出台“意见”强指导。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指导意见》,明确企业实施食品安全自查的总体要求,以及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内容、自查频次、自查报告方式、与风险分级动态关联调整等内容,指导性、操作性强。
紧盯“指标”抓落实。紧紧抓住“自查报告率”和“自查风险报告率”两大指标,充分利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被列入“国务院食安委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及“自治区直属机关2021年度绩效考核”的契机,将企业自查工作层层落到实处。
强化“措施”重督查。科学确定自查频次,将自查频次与企业风险等级挂钩,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加大自查频次。实行即查即改,企业自查发现问题的,即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督促企业落实到位。强化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的监督检查体系,加大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情况的重点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理。
截至11月底,全区所有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达99.13%。其中,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白酒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自查报告率、自查风险报告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