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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 涉及食品领域2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04    来源: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3    评论:0
导读

2021年以来,无锡市市场监管系统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了一批互联网刷单炒信、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不正当有奖销售、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将无锡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涉及食品领域2起。

  2021年以来,无锡市市场监管系统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了一批互联网刷单炒信、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不正当有奖销售、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将无锡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涉及食品领域2起,如下:

 

  宜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某某未取得证照及虚假宣传所售食品具有药品功能案

 

  2020年10月,宜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会同公安机关,对张某某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发现其正以会议销售的形式销售茯砖茶(黑茶),并宣传“茯砖茶”(黑茶)具备降血压、降血糖等九大功效。在张某某的手机微信群“某康养会所”中,亦有包含上述内容的销售宣传。张某某在现场无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张某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经营场所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通过会议销售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茯砖茶(黑茶)5盒,销售金额26500元,库存茯砖茶(黑茶)10盒,货值金额53000元,其无证无照销售食品获违法所得25250元。另查,张某某销售的茯砖茶(黑茶)是一款普通预包装食品,并不具备任何医疗和保健作用。

 

  宜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25万元及库存的10盒茯砖茶(黑茶),并处罚款99.5万元,合计罚没102.0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食品虚假宣传往往利用老年人对养生保健的关注,以免费体检、免费讲座、免费赠品等方式为诱饵,套取老年人的信息、身体状况,进而冒充专家、医生与老人们联系,提供精准的“亲情化”服务,在骗取老年人信任后,通过夸大疗效推销产品。这种手段欺骗性强,老人们一旦上当,遭受的就是金钱和精神的双重打击。无锡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神医”“神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依法对虚构事实、夸大功效等违法行为出重拳、亮利剑。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水产商行虚假宣传“中华鲟”案

 

  2020年12月,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餐饮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店内告示牌宣称有“中华鲟”待售。通过对上述“中华鲟”进货来源的进一步核查,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水产批发市场内某水产商行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水产商行为促进销量,自2020年1月起,将进货水产品对应水产养殖证明登记为“施氏鲟、达氏鳇、杂交鲟”的鲟鱼,以“中华鲟/养殖中华鲟”的名义对外销售,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进行大肆宣传,截至案发,共销售涉案“中华鲟” 815.8斤,销售金额12137元。经中国水产科学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涉案“中华鲟”实为西伯利亚鲟(或其杂交种),并非中华鲟。该水产商行明知所售鱼品的真实品种,仍以“中华鲟”作营销噱头,进行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水产商行作出罚款44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传播方式的变革,通过互联网进行营销已经是经营单位的必选项了。本案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电子证据采集、固定的方式方法进行认真学习研究,第一时间固定涉事主体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内容,并对进货销售数据进行逐一梳理清查,为查清案件事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本着“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市场”的宗旨,会同公安、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对水产市场主办方及场内经营户进行集中约谈,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长江禁渔,市场禁售”相关政策法规的宣贯,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知法守法的主体责任意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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