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珠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690宗。
为震慑违法行为,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将会陆续曝光10宗经典案例。
案例八:珠海市某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珠海市某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港澳の家陈皮饼虚标碳水化合物的营养素参考值,斗门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3月18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日和2021年1月2日,受委托生产两批次港澳の家陈皮饼共310盒,已销售300盒,销售总收入2010元,获得销售利润210元。上述批次陈皮饼标签(说明书)所述,碳水化合物的营养素参考值%标注值是22%与通过原料计算出来的数值25%不相符,有虚假内容,构成了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
2021年4月29日,斗门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