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进口水果还能吃吗?怎么挑选?别着急,实用手册告诉你!
首站经营者
首站(入浙落地第一站)经营者要查验每一批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证明,进行核酸检测,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将“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信息和进货数量信息准确录入“浙食链”系统。持有外省规范“三证”的,自1月12日起需到浙江省专业核酸检测站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赋码上市。
下游经营者
下游经营者(含生鲜水果店、农贸市场经营者、蛋糕房等)向省内进口水果经营者进货时,必须使用“浙食链”系统进行扫码进货,不得重新赋码报备,确保货物信息和扫码交易信息一致。
同时,经营者需按照进口冷链食品“三专”制度,严格执行专用通道(同一通道错时)进货、专库(区)存放、专区(柜)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显著公示“浙食链”码,明确标识“进口水果”。同时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垃圾分类,对进口水果外包装、口罩等废弃物,经消毒后放置专用垃圾暂存容器,日产日清。
从业人员
直接从事水果搬运和销售的从业人员,落实好作业期间个人防护,正确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袖套等,每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短期或临时从业人员,应当在每次工作任务结束后做一次核酸检测。
广大消费者
在购买进口水果前,仔细扫码确认线上信息与实际包装信息是否一致,对于无码产品或信息有误产品拒绝购买,并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消费者购买进口水果时,请用支付宝扫码登记购买信息,对无智能手机的用户由商户进行实名登记,方便追溯管理。
同时,倡导广大消费者参与监督,发现“三证”异常或未上链交易的进口水果,请拨打举报电话12345。
为贯彻落实全省疫情防控进口水果物防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压紧压实进口水果经营者主体责任,海宁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展海宁市进口水果经营主体集中检查。
一、集中约谈
召开海宁市进口水果物防工作推进会,对大型商超、水果连锁店,水果批发商、大型团购商进行集中约谈,传达省局最新精神,明确要严格落实“三证”( 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制度,进货要严格查验进口水果“ 三证” 信息,使用“ 浙食链” 扫码入库、扫码出库。
二、培训指导
建立进口水果物防工作群,向经营户发放操作手册、视频并通过现场演示等形式帮助进口水果经营单位负责人激活“浙食链”,演示操作流程。
三、现场检查
各所(分局)迅速开展进口水果存量清查上链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进口水果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各项规定,做好“物、人、环境”三个方面的防护措施,防范化解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水果传播风险。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水果经营单位316家,共排摸到进口水果经营单位116家,排查行动仍在有序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