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进口火龙果等进口水果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情况,进口水果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给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带来较大挑战。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水果传播,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快速反应,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要求,全面开展进口水果专项检查。
及时安排部署,迅速激活工作机制。1月9日,在2022年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之后,局主要负责人连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市场监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2022年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国、全省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每日视频会商会议和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会议精神,会同局党组成员、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明确进口水果安全监管任务,细化监管措施,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进口水果进行“全覆盖、闭环式、无死角”监督检查,全力维护安全放心的水果消费环境。
做好源头管控,开展涉疫水果追溯。1月9日,在收到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紧急做好涉疫火龙果协查工作的通知》后,迅速反应,坚决扛起涉疫火龙果协查的政治责任,及时协调卫健部门对十九公里批发市场现存和市面销售的进口火龙果进行核酸检测;并强化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工作联动,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市范围内涉疫火龙果进行“地毯式”摸排,对相关市场、超市、水果店等场所进行规范消杀。
开展全域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1月10日,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安排4个专项督导组,立即深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水果店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火龙果、车厘子、榴莲等进口水果的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水果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登记信息和索证索票情况,详细了解了在售水果的进货来源、品种、批次、数量等信息,认真核对了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内容,对信息或相关证明不准不全的进口水果严禁入市销售。
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检查督促相结合,进一步靠实进口水果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在全面落实佩戴口罩、查验“三码”、环境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准确建立购销台账,确保进口水果来源可溯、去向可追。严禁采购、销售和贮存无相关票证或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严禁伪造、篡改或使用伪造篡改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
强化价格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秩序及质量监管组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态势,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各类水果经营店进行价格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明码标价、对照进货台账、查验进销货记录,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严厉打击借机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月9日至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检查批发市场1家次、农(集)贸市场2家次、商场超市67家次、水果经营店120家次。截至目前,全市涉疫水果追溯过程中,所有采集的物品、人员、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聚焦监管重点,继续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水果店等场所进行排查,要求经营者熟悉掌握进口水果安全监管、核酸检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经营者安全意识,规范进口水果经营行为。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和经营环境管控,严防疫情通过进口水果途径传播扩散。加强进口水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定期开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牢牢守住全市人民“果盘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