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和“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要求,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2015年开始,就将餐饮服务单位打造“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连年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之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按照餐饮服务各经营业态风险等级情况,逐年对餐饮服务各业态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餐饮各业态逐步实现“明厨亮灶、阳光操作”,诚信、守法经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目前,烟台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市场主体33200多家,近年来通过采用“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或参观窗口以及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组织引导餐饮服务各经营单位实施打造“互联网+”“明厨亮灶”16000多家,占比率达到50%左右。
主要采取了
以下几方面工作措施。
标准先行,制定规范标准手册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对餐饮各经营业态进行了分类归集,共分了四大类别,分别为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企业、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和小餐饮店,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制定了检查要点表和规范操作手册(见附件),配合市局研发了“烟台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和操作规程,通过标准化建设,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督检查流程。
强化监管,提升监督管理效能
面对各餐饮经营业态多、餐饮服务单位数量大、分布散,监管人员数量少、年龄大、业务不精等问题,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智慧监管平台,对监管对象建立一企一档数据库,并进行划片分区,明确监管任务,卡实监管责任。一方面,监管人员按照检查要点表及规范操作手册,通过移动终端“手机APP”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各检查要点表采取打勾的形式进行,并一键生成问题清单上传智慧监管平台,通过移动终端“手机APP”完成监管对象问题整改上传和监管人员对问题的审核工作,形成一次监督检查闭环。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通过视频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截图、抓拍的方式,直接在办公室电脑上进行操作,将违规行为通过企业端推送给该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通过平台进行反馈,完成一次对监管单位的网上巡查闭环,进一步配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依法经营,严格主体责任落实
根据法律法规、各级政策文件规定,全面厘清各餐饮经营业态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检查要点表及规范操作手册,监管对象通过移动终端“手机APP”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从“纸质台账”向“电子化台账”转变,实现以便捷的方式、较少的精力完成索证索票、晨检记录、消毒记录、添加剂记录等方面的台账管理。督促监管对象采取“日检、周查、月落实”的方式逐条逐项将各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使监管对象自律与监管有效结合,规范提升各单位规范化经营水平,全面促进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社会共治,形成有效监管效力
餐饮消费与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直接关系,通过在各餐饮经营业态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将各餐饮经营业态的现场加工过程、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等展现给各消费群体,使消费者对饮食安全可感、可知、可评判,进一步拉近市场监管与社会公众、属地餐饮服务单位的距离。引导消费者通过移动终端“手机APP”对各餐饮店经营环境、管理水平、卫生环境、菜品质量等进行评判,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增强自律意识,实现“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