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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进口水果及进口冷链食品消费温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4    来源: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57    评论:0
导读

春节将至,市民朋友置办年货的需求不断增加,网购、海淘等消费进入高峰期,然而进口水果及进口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阳性事件频频爆出,如何安全销售、购买进口水果及进口冷链食品成了大家迫切关注的问题。为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由物及人”的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温馨提示。

  春节将至,市民朋友置办年货的需求不断增加,网购、海淘等消费进入高峰期,然而进口水果及进口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阳性事件频频爆出,如何安全销售、购买进口水果及进口冷链食品成了大家迫切关注的问题。为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由物及人”的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一、如果您是消费者

 

  1、特殊时期,建议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

 

  2、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及进口水果要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购买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及进口水果时,要关注产地、来源、核酸检测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等信息。

 

  3、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及进口水果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进口水果存放、储存采用独立密闭袋封口,并与其他物品相对隔开;在清洗、加工进口冷链食品及进口水果后立即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消毒。

 

  二、如果您是经营者

 

  1、从市外购入进口水果(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在进入我市24小时前向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严禁出库销售。

 

  2、凡是进入赣州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冻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从事进口冻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生产经营单位,须查验《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凡未取得该证明的进口冻品,不得储存、加工、销售。

 

  3、严格落实“四专、四证”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及进口水果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专人操作,认真查验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追溯信息及预防性消毒证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生产、加工和销售。

 

  4、按照“应登尽登、应录尽录”原则,通过“赣溯源”平台,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溯源信息和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5、落实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定期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疫苗、经营场所消毒等措施。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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