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是各类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在欢度佳节之际的饮食安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是正确选择放心食品。食品采购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采购,注意选购新鲜食物,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食品。注意查看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必要时应询问食品保质期信息,切勿贪图便宜在无证食品摊点购买食品。
二是提高就餐安全意识。在外就餐前,消费者应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尽量选择量化等级高、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时需要留意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开展“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三是注意居家饮食安全。购买的食品原料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尽量采用独立封闭包装按食品标签标识所要求的储存温度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放入冰箱的食品不宜过满,食品之间要留一定空隙,熟食和生食应分开存放。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小龙虾等食品,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
四是注意理性购物消费。对于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请您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抢购囤积,结合家庭饮食需要购买新鲜食材和必需生活用品,不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和来历不明的食品。个别不法分子捏造、散布食品涨价、特殊食品防疫等虚假信息,特提醒您理性看待各类信息,甄别信息真伪,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春节期间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随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