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饮食习惯逐渐从饱餐型转向营养均衡型,对瘦肉的需求量也随之不断增加。在利益的驱动下,有些养殖户违法、违规使用促进动物瘦肉生长的物质“瘦肉精”,对食用者的身体健康构成较大危害。“瘦肉精”到底是什么?消费者如何规避“瘦肉精”风险?今天由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给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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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到底是什么?
“瘦肉精”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一类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素受体(主要β受体)激动剂类物质。目前,我国市场上动物源性食品中常检出的“瘦肉精”主要有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三种。“瘦肉精”进入动物体内后,能够促进骨骼肌蛋白质的合成,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从而提高动物的瘦肉率,达到增肌减脂的目的。不仅如此,“瘦肉精”的使用还能够有效提高饲料的转化率,加快动物的生长速度,降低成本。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家畜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对食用者的身体健康构成较大危害。早期,“瘦肉精”主要用在生猪养殖中,随着国家对“瘦肉精”猪的监管加强,猪肉中瘦肉精使用率明显下降,不少人又将目光转向牛、羊养殖中。“瘦肉精”是国内各食品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近年来各地常有专项整治行动,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了大幅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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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的危害
既然“瘦肉精”可以起到增肌减脂的作用,很多人不禁想要问:能不能用“瘦肉精”代替减肥药,从而达到减肥的目的。答案当然是不能!长期食用“瘦肉精”残留检出的动物性食品,可能会引起人体四肢、面、颈部骨骼肌震颤及心悸、心动过速、乏力、头痛、恶心、呼吸困难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更容易产生急性中毒症状,严重者甚至会出现心跳骤停等致命危险。近年来,因食用“瘦肉精”污染的食物导致中毒的事件屡有发生,且后果严重。
为了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类健康,许多国家都禁止在食源性动物的生产中使用“瘦肉精”。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发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7种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在动物养殖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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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瘦肉精”风险的建议
成品肉制品对于消费者来说,一般不好辨别是不是养殖过程中使用了“瘦肉精”。但在购买鲜肉时,可以通过掌握以下几个技巧,尽量避开问题肉。
1、不盲目追求瘦肉。正常生长的动物,有肥肉是正常的,所以在购买生肉时,尽量选肥瘦相间的肉,不要刻意追求买瘦肉。
2、少吃动物内脏。“瘦肉精”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后,在肝、肺等内脏器官中残留较高,所以要尽量少吃或不吃动物内脏。
3、关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抽检结果,不要购买公告中“瘦肉精”有检出的肉类食品。
4、正规渠道购买肉类食品。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肉类相关食品,购买生肉时一定要看清是否盖有检疫印章和检疫合格证明;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