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农局字〔2021〕19号文件《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和《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阳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深入我市平定县、盂县水产养殖场和平定县农产品批发市场、郊区桃林沟果蔬交易市场,对鱼、虾进行了例行监测抽样,共抽取样品41个,其中鱼类样品40个,虾类样品1个。抽样科学,样品具有代表性。
所有样品全部由抽样人员带回中心实验室,由检测人员对其中31个样品依据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对鱼类样品中的硝基呋喃类和喹诺酮类药物进行检测,依据GB 31650-2019进行判定;其余10个样品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41个水产品样品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
附表1: 各县区水产品养殖基地市例行监测抽检情况
地点 数量 名称 |
鱼(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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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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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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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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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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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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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
|
12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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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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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林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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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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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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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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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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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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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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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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