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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食品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7    来源:宝鸡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129    评论:0
导读

2022年春节将至,食品消费高峰即将到来,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2022年春节将至,食品消费高峰即将到来,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一、严格疫情防控。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消费者要遵守辖区应对新冠肺炎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规定,在高速、机场、车站、景区、餐饮、住宿、购物等场所按照防疫要求,主动配合测量体温、查验核酸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日常防护安全措施要准备充足,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密切关注自己的体温和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按要求就医并做好防护。

 

  二、科学理性消费。消费者尽量按需购买食品,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大型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加强对食品感官性状的检查,防止购买腐败变质的食品,同时切勿盲目囤积。外出就餐时,选择持有有效证照、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网上订餐时,选择网上公示有效证照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家庭就餐时,采购食品要新鲜,清洗、切配、储存食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菜肴做到烧熟煮透;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超范围经营,不超能力接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使用无标签标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进口冷链食品采购管理。严禁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倡导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科学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防止餐饮浪费。

 

  最后提示广大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要及时就诊,保留相关资料。如果发生纠纷可拨打12315电话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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