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食品消费已进入高峰期,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科学监管的理念,多措并举强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全市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先后下发《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加强“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从严从细对全市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市、旗县区和乡镇三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食品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不落重点、不留盲区、清除隐患。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从源头排除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对全市春节期间食品生产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企业在产状态。加强对乳、肉、酒、油、糕点和饮料等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食品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市市场监管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对12家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坚持“人物同防”“人物同检”,要特别强化企业员工的管控,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坚决阻断通过人员接触引发疫情风险。在检查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与每家企业都签订了疫情防控责任书。
突出重点品种,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结合节日消费特点,围绕乳制品、肉制品、蛋制品、米面及其制品、糖果、酒类、食用植物油等重点检查品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城乡接合部、农村大集等重点监管区域,开展了拉网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销售产品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各种记录、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4700余家次。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监管,防范“物传人”风险。加大食品经营、使用单位自备冷库、第三方冷库及集中仓排查检查工作力度,对“熔断”前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对相关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场所,按照规定频次实施核酸检测监测。加大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更换包装冒充国产货品销售和使用,以及违反“熔断”规定,经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等可能造成新冠病毒传播、扩散潜在危险的行为。自1月1日以来,全市已排查各类冷库535处次,进口水果经营单位144家次。
开展“年夜饭”专项检查和餐饮环节疫情防控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全市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进行了统一登记备案,同时,分两组开展了“年夜饭”专项检查,重点对餐饮单位的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料购进渠道,以及食品添加剂是否按照“五专”进行管理、使用,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使用进口冷链食材,食品存放是否离地离墙、生熟分开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已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共抽查城区餐饮单位25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76项,已交由属地局进行监督整改。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对所有“年夜饭”供餐单位进行排查,指导供餐单位排除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同时要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突出风险防控,加大节前食品监督抽检。市市场监管局将节日热销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等19个食品大类、92个食品细类作为重点抽检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抽检。截至目前,共检出261批次,全部合格。抽检结果显示,我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强化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众号、网站、报刊能多种形式倡导消费者注重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尽量不购买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科学、文明消费,杜绝食品浪费,尚俭养德,引领食品消费新风尚。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