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2022”如火如荼,近日,筠连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某乡政府转交的投诉材料,称某副食店存在向在校学生销售鸡尾酒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虽然在该副食店门口的墙面上发现有“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宣传标语,但经过调查询问,该副食店负责人承认存在向学生销售鸡尾酒的行为。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得知,该副食店在知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情况下,仍然先后向未成年学生销售鸡尾酒共计13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以及《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筠连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副食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三、罚款2万元。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家庭幸福,祖国未来,保护其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责任。该副食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行为,让未成年人滋生了许多不良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子行动,对此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法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打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执法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