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年夜饭是阖家聚餐迎新年的重头戏。为了使广大消费者吃得安心、放心、开心,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醒:
一、家庭制备年夜饭:
● 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
● 湿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应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
● 凉菜要现做现吃;
● 选取五指毛桃等材料煲汤的,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煲汤材料;
● 选购0℃以下进口冷链食品的,要查验“四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选购0℃及以上进口冷链食品(含水果)的,要查验“两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
● 祭祖后的食材,应复热(食材中心温度达70℃以上)后再食用;
● 订购预制菜如盆菜等,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单位,盆菜在食用前应当充分复热,温度应当达到75℃以上,复热时间应当超过10分钟,且应当一次性食用完毕,避免隔餐隔夜。
二、外出享用年夜饭
● 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尽量选择到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B级以上(“笑脸”为“大笑”或“微笑”)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 查看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健康监测、配备洗手消毒设施或免洗手消毒液、间隔错位就餐、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场所清洁通风等;
● 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
● 不尝鲜、不贪口腹之欲,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
● 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
三、养成良好习惯:
● 在家制备餐食前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
● 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
● 注意科学搭配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 冷饮、冰淇淋等寒凉食品少吃或不吃,胃肠不好的消费者尤其要注意;
● 多人共同就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 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 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