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及时阻断病毒传播链条,全力做好杭州市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各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将复工复产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各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积极响应市防疫指挥部号召,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严格执行“三专”制度,专用通道(或同一通道错时)进货、专库(区)存放、专柜(区)销售,确保“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齐全,规范使用“浙冷链”、“浙食链”系统,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组织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等制度。
二、做好从业人员返岗前核酸检测工作。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相关从业人员在节后返岗时原则上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
三、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及时关注杭州市防疫指挥部相关通告通知,了解防疫最新信息和进展情况,不放松、不懈怠,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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