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把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紧密结合,组织精干力量,持续加大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果篮子”、节日饮食、冷链食品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紧盯进口水果,确保群众“果篮子”安全
针对国内部分地方进口火龙果等水果核酸检测发现阳性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迅速行动,以火龙果、龙眼、蓝莓、香蕉和榴莲等为重点品种,对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水果销售店等开展地毯式紧急排查检查,严防疫情通过进口水果输入我市。详细查看经营者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进货单据、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是否开展进货查验登记,储藏、运输、消杀是否符合疫情防控工要求等。同时强化检查督促相结合,进一步靠实进口水果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在全面落实佩戴口罩、查验“三码”、环境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销售和贮存无相关票证或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严禁伪造、篡改或使用伪造篡改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确保进口水果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按照“应检尽检、人物同防”原则,要求经营者配合做好进口水果、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2021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708人次,排查果品经销单位3954户次,采集“人、物、环境”核酸检测样本7792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以实际行动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紧盯时间节点,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根据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及早谋划,扎实部署开展了“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和防范辖区内各类食品安全风险,确保节日市场平稳有序。以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商超、礼品店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以节日期间销售量大且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米、面、粮、油、蔬菜、白酒、糕点、肉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以次充好、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以及冷链食品未赋码、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查看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原材料采购、食品制作、餐具消毒、环境卫生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216家次,其中大型酒店10家,小型餐饮店91家,食品经营户115家。
紧盯冷链食品,守牢食品流通防线
坚持把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强化“人、物”同检,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24小时前报备制度,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监管,实施“三专、三证、四不”管理,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运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如实填写进口冷链食品品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等信息,索取“电子一票通”(食品购销凭证)并在销售场所展示。凡是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落实从业人员全员检测和环境消杀,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4114户次,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1个、仓储冷库105户。采集相关人员、内外包装和冷冻冷藏肉以及场所核酸检测样本9439份(其中人员2305人,物品7134个),检测结果均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