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管理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并纳入“多证合一”范围。
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在通过线下窗口和网上办理渠道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任一规范化表述用语的,同步填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相关信息,在登记注册时一并办理备案手续,进一步降低了食品经营准入门槛、减少了办理环节、压缩了办理时间、提升了办证效率,为经营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同时,各地积极做好备案经营者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经营者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是否符合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保健食品宣传等管理要求。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紧盯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高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