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月18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卫浩静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监管一线,督查督导全市市监部门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铂粉食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展及食品生产环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督导组一行随机抽查了尧都区金锦禾食品有限公司和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休京金苹果艺术蛋糕店,仔细查看抽查单位的周围环境、生产检验条件,深入了解相关质量安全管控情况。
卫浩静在督查督导中强调,源头治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基层食品生产监管队伍,要以此次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为契机,狠抓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食品生产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扎实推进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要通过压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生产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全程参加;临开市监分局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尧都区市监局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分阶段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