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零二零年七月起,市政署曾多次抽取从巴西和波兰进口的肉类产品及其内外包装样本进行核酸筛查,皆未有发现新冠病毒。最近三个月,市政署亦按照防疫措施,对来自上述涉事国家的产品进行消毒、抽检,检疫合格方可进入本澳。
市政署持续对进口冷链食品采取预防及监管措施,并因应风险程度制定应急预案。当获悉某国家或地区的注册场货品检出新冠病毒,即在本澳进口层面采取一系列暂缓进口申请检疫安排。在期满恢复时,亦针对该注册场的货品进行外包装、内包装及食品的病毒核酸检测,严防新冠病毒透过冷链食品及外包装传播。於市售供应流通层面,会透过“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检视过往进口该注册场货品在本澳的库存情况,并通知商户作即时封存,以及派员再次抽检作病毒核酸复检,以进一步排除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