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现和处置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严字发力,全力以赴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切实保障首府食品质量安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高”定位落实主责
“一盘棋谋划”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本级共计划抽检280批次,共覆盖24个大类,101个细类。原则上不抽取外省产品,确因监管需要抽检的,原则上不超过总量的6%。全部抽检任务要求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并将抽检信息全部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派出分局、第三方承检机构承担本次抽样工作。
“一条线推进”
坚守食品安全的主线,抽样场所覆盖市区与旗县区。采样应涵盖大中型食品生产、餐饮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作坊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福利院、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特别是对承担重大活动、节日、庆典餐饮服务保障的饭店、酒店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进行抽检;对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农村及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场所的覆盖抽检。抽检样品在各环节购买抽取。
“严”抽检推进工作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及时有效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风险,严格把控食品安全质量,落实好抽检任务。
抽样前:定好“风向标”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抽样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抽检工作合法有效实施。抽样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确定被抽检对象。
抽样中:种好“责任田”
抽样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抽取样品,对抽样过程进行记录,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样品信息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同时,将样品与抽样记录进行核对,并对送样样品进行登记。执法人员抽样时,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检管结合”要求,重点检查样品存放条件、票证等相关记录并将抽样单编号填写在现场检查记录中,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依法处置,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样品不得进行抽检。
承检机构对所承担的样品检测任务,收到样品要确认样品无误,同时按照检测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安排检测,对保质期较短的样品优先安排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校验。抽样人员及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抽检数据,并将抽检信息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抽检后:用好“指挥棒”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分局承担所有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将核查处置结果报送至市局综合抽检监察科。市局按抽检情况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
“严”抽检推进工作
高度重视
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切实加强抽检的针对性,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管理,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强化管理
强化对抽样人员和承检人员的管理,依法依规进行食品抽样检验,加强抽检信息审核,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抽检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及时性、规范性、可靠性。
不定期督导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确保食品抽检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