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下发《统筹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方案》强调,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松懈心态。要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巩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成效,有效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全省学校平稳、有序开学,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方案》明确,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在春季开学前要对照《学校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制定自查清单目录,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从业人员健康、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清洁消毒、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库存等要进行重点自查。要加强学校进口冷链食品、饮用水等重点品种管控,切实保障饮食安全。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要强化对无证幼儿园食堂的监控,巩固“动态清零”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