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2月24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16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渔友天下餐饮中心
(招牌名称:小郡肝串串香)
存在食品冷冻柜内生食制品和半成品混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原心朗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原心食堂)
存在涉嫌网络超范围经营生食类食品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京羯壹锅餐饮(北京)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京羯一锅)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乐享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无)
存在涉嫌网络超范围经营凉菜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山鬼(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淀第三分公司
(招牌名称:山鬼·日式烧肉豚骨拉面)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北京忠义鼎源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相遇很久)
存在未按要求储存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丝路传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丝路美食)
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8、北京明荣知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杨国福麻辣烫)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信得餐厅
(招牌名称:螺蛳粉先生)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0、北京兴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安宁庄前街店
(招牌名称:李先生牛肉面)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1、北京水中鲜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三个渔夫)
存在未按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2、北京韩都浩博烧肉店(康澜曦)
(招牌名称:黑牛的场)
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北京鸿博致远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秦晋味道)
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4、北京聚金品缘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耗英雄)
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北京徽乡味道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徽乡味道)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6、北京昱旨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行运打边炉)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