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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起,广西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实施这条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5    来源:广西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392    评论:0
导读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全面启用“八桂集中仓”系统 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程闭环追溯管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2月28日起,全区58个集中监管仓全面启用“八桂集中仓”系统,对海关口岸放行和外省流入广西的进口冷链食品,统一实行预约报备审核和集中管控等措施,实现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冷库→市场销售”全链条闭环追溯监管。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全面启用“八桂集中仓”系统 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程闭环追溯管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2月28日起,全区58个集中监管仓全面启用“八桂集中仓”系统,对海关口岸放行和外省流入广西的进口冷链食品,统一实行预约报备审核和集中管控等措施,实现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冷库→市场销售”全链条闭环追溯监管。

 

  严格集中管控,实现全链条追溯监管

 

  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广西前,首站冷库企业或货主一律通过“八桂集中仓”系统向目的地集中监管仓进行预约报备,在完成入境货物证明查验、外包装预防性消毒、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建立追溯信息等流程后,凭“四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八桂冷链通追溯证明)获得出仓证明。非首站冷库企业直接通过“八桂集中仓”或“八桂冷链通”系统追溯码扫码入库和销售。

 

  严格核验出仓,形成追溯责任闭环

 

  各地集中监管仓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四证”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仔细核对,点验食品数量、种类和批次等关键信息,确保“四证”能够相互印证;具备合法入境手续,“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要督促冷库企业、货主补齐相关证明并落实“全消杀、全检测、全追溯”管理,“四证”齐全后凭出仓证明上市销售。严格执行“谁开证明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四证”不全私自出仓等问题发生,形成追溯责任闭环。

 

  加强业务培训,保障货物流通效率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业务和追溯系统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并抓好工作落实,指导督促首站冷库和货主按要求预约报备,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要熟练系统操作流程,提高审核监管效率,保障货物正常流通秩序。

 

  “八桂集中仓”是“八桂冷链通”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升级版,该系统自2022年1月21日在南宁、柳州、钦州、贺州四个集中监管仓试点试运行以来,共开具出仓证明674份,累计查验入仓进口冷链食品计4464吨,在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输入风险、减少追溯信息重复核对、提高货物流通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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