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隆所工作人员在依法开展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永昌路蔬菜批发市场内一商户存在无经营场所消毒记录、未严格落实进店顾客扫码、测温、戴口罩督导及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问题。
针对该商户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该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下一步,该所将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整改工作“回头看”,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敷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馆,坚决予以查处,以严的态度、实的举措筑牢辖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