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上杭县位于福建省西部,总面积约2879平方公里。近年来,上杭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土壤污染治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针对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见效慢等现象,在全国率先推行“土长制”,积极探索“三长合一”“立体治理”思路,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土壤生态环境管理新机制,打好打赢净土保卫战。
二、主要做法
(一)“土长”全覆盖。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全面建立县、乡(镇)、村及园区各级主要负责人任“土长”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土长”为辖区范围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实现“土长”全覆盖。坚持土长与河长、林长“三长合一”,明确县直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巡土登记制度、土壤污染重大事项快速反应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土壤监管与保护重大问题。
(二)监管全方位。以农用地和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掌握重点用地环境风险情况。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别污染源,分别制订相应管控要求,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全防全控。与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督促企业规范履责,推动隐患治理闭环管理。
(三)保障全过程。强化制度保障。健全考核问责制度,将“土长制”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资金保障。在积极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基础上,县财政积极统筹各项资金,组织实施了土壤安全利用、废弃农膜回收、规模生猪养殖场改造提升等一批项目。强化技术保障。编制《上杭县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试点总结报告》,建立上杭县高背景值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制度和土壤风险源全过程监管制度。
三、主要成效
在“土长制”的有效推动下,上杭县形成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2020年以来,一批矿山建成了公园,实施完成了农田安全利用7.2万亩,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得到改善,土壤质量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