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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对厄瓜多尔10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18批次冻南美白虾,1批次冻鲳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7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560    评论:0
导读

因从进口自厄瓜多尔18批次冻南美白虾的22个外包装样本和1个内包装样本,1批次冻鲳鱼的2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海关总署对厄瓜多尔10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厄瓜多尔18批次冻南美白虾的22个外包装样本和1个内包装样本,1批次冻鲳鱼的2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厄瓜多尔8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51、684、4251、7145、56、41068、548、31991)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暂停接受厄瓜多尔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6792)的产品进口申报5周,继续暂停接受厄瓜多尔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8503)的产品进口申报36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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