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3月14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18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 北京百为华唐商贸中心(普通合伙)(招牌名称:无)
存在未及时更新第三方平台信息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 北京烨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晋来顺手擀面)
存在擅自更改布局,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 北京湘南居食府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湘识府)
存在擅自更改布局,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 北京市碧华大酒楼(招牌名称:五台云)
存在未按规定贮存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 北京色香味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无)
存在未按规定贮存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 北京焦志华小吃店(招牌名称:黄记桂林米粉螺蛳粉苏州街店)
存在第三方平台公示信息不真实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 北京川蜀渔家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马拉面)
存在地面有油污及食物残渣,天花板破损、凉菜间无二次更衣水池,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十一)项、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8 北京富茸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招牌名称:鱼本鱼深海鱼糕万象汇店)
存在涉嫌网络超范围经营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9 北京沸腾渝家火锅城(招牌名称:沸腾渝家)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0 北京雅筑臻典建筑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无)
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立案查处,处20000元罚款。
11 北京苑宝华成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林烧烤)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 北京面面乡见餐饮管理中心(招牌名称:山西刀削面)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3 北京潮鼎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潮鼎香)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 北京市水务局综合事务中心(招牌名称:北京市水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存在未按规定贮存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 北京艾丝芙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巴黎贝甜)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6 北京探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十三分公司(招牌名称:探鱼)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7 北京布衣私厨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渝味轩食)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8 北京风渡嘉荷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风渡嘉荷西餐厅 windy city)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