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果市某家蔬菜批发店在销售猪肉中因违反《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被平果市市场监管局给予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进行行政处罚。
2月10日,平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对平果某蔬菜批发店进行检查,发现自2021年7月以来,当事人为吸引客户进店消费,在外卖平台店铺商品列表品牌土猪项中上架销售的部分猪肉产品前标注“(大别山土猪)”字样,表明其所销售的品牌猪肉是大别山土猪肉,同时标明该品牌猪肉产品的销售价格。经查证,当事人所销售的大别山土猪猪肉产品,实际为当事人在农贸市场上购买的普通猪肉产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价格欺诈行为。当事人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店消费,获取高额利润。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仍不收手,推动猪肉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影响,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
下一步,该局将多措并举稳物价、保民生,不断加大对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关物资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保障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